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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蒽特过会:今年IPO过关第295家 中信证券过40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0 12:37: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0日讯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96次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0日讯 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96次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95家企业。 

福莱蒽特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徐峰、董超。这是中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40单IPO项目。此前,1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过会;2月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3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此外,7月2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审议。 

福莱蒽特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分散染料,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公司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为高水洗牢度、高日晒牢度和环保型分散染料。 

公司控股股东为福莱蒽特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896.40万股,持股比例为38.97%。李百春及李春卫姐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二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4.67%和3.67%的股权,并通过福莱蒽特控股和宁波百灵间接持有公司38.97%和13.75%的股权。李百春还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灵源投资38.34%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3.07%的股权,两人合计持有公司74.12%的股份。同时,李百春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春卫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福莱蒽特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334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福莱蒽特拟募集13.81亿元,拟用于“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销售采用直销及经销模式,报告期内经销模式收入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采取经销模式的合理性,直销、经销模式在区域分布、最终销售对象方面是否存在重合;(2)对经销商进销存管理情况,经销商最终销售客户情况、终端销售实现情况、库存比例以及经销商销售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向经销商压货确认收入的情形,发行人对经销商存货销售、期末存货及盘点的控制机制;(3)经销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4)在境外经销收入波动较小的情况下,销售业务费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5)研发费用与项目是否相关,披露是否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于2018年与关联方共同参与宇田系企业重整,并取得分立的福莱蒽特科技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选择收购福莱蒽特科技而非存续的宇田科技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与关联方博雳钜共同参与重整的资金来源、各自取得资产划分公允性,以及关联方取得资产的后续处置情况,参与重整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3)福莱蒽特科技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或其他隐性债务,发行人及福莱蒽特科技是否存在被宇田系公司债权人追偿其他债务的可能;(4)原宇田科技所受环保处罚的相关问题是否已得到有效整改,福莱蒽特科技生产经营是否符合环保相关要求;(5)收购福莱蒽特科技后经营迅速恢复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2019年存在实际控制人受让股份、转让股份、增加股份等连续变动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实际控制人在一年内连续发生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2)股权受让人与现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在IPO申报前入股且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客户、供应商等关联人入股情况,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者潜在利益输送;(3)引入外部股东是否经过比价等程序,其入股价格的作价依据,价格是否公允;(4)股份支付价格是否公允,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购销业务存在大量票据结算。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购销业务大量采用票据结算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票据管理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票据支付费用的工程相关情况,票据支付是否与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相匹配,是否存在票据集中收取或支付的情况;(3)终止确认未到期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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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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