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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济德医药旗下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被警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0 12:45:09    来源:中国网
导读

中国网财经9月9日讯 今日,信用广州发布一则关于广州市济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六分店的行政处罚信息(穗云市监处字[2021]

中国网财经9月9日讯 今日,信用广州发布一则关于广州市济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六分店的行政处罚信息(穗云市监处字[2021]1132号)。

 

信息显示,当事人于2021年1月4日购进了“连花清瘟颗粒”(6克*10袋)5盒,其中,1月13日共销售了“连花清瘟颗粒”(6克*10袋)2盒,销售价27.5元/盒。但当事人只对其中一位购买者的身份信息及处方进行了登记,未要求另一位购买者提供处方并进行登记。

通报称,广州市济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六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

资料显示,广州市济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六分店成立于2017年04月20日,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零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药品零售等。总公司为广州市济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医药的连锁公司,主要经营各类中西成药、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食品、母婴用品、日用品等健康产品。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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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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