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公司原负责人涉嫌犯罪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而公司未及时向监管报告,万和证券因此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万和证券被处罚
昨日,浙江证监局在官网发布了两则11月8日对万和证券处罚的公告。
具体来看两则用词颇为严厉的处罚公告。
证监局处罚公告显示,经查,万和证券台州分公司原负责人黄晓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万和证券长期未发现分支机构负责人失联的情况,也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证监局报告。对于分支机构合规内控薄弱和员工的失察管理,万和证券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第四条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内部合规管理和员工管理。”浙江证监局称。
与此同时,证监局表示,万和证券台州分公司存在负责人违规授权其他人员代为行使职权、对客户风险测评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等情形,反映出该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此外,该分公司原负责人黄晓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对该项已发生影响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和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分公司未及时向证监局报告。
“我局决定责令你分公司限期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达到如下要求:进一步夯实内部控制,提升合规水平,做好风险管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证监局表示。
仅短短履职三个月就被免
银柿财经记者了解到,11月12日万和证券发布的公司债券公告中表示,万和证券已于2021年9月1日免去了黄晓峰台州分公司负责人职务。
对于被监管处罚,万和证券回应称,公司将全面梳理产生的问题的原因,对直接责任人及其他人员按照工作职责进行问责;在梳理分支机构及人员管理机制基础上完善分支机构及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机制,针对采取监管措施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工商信息显示,万和证券台州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日,黄晓峰为法定代表人。中国证券业协会信息显示,黄晓峰于2011年8月起任职于银河证券,2017年4月获得投顾资格,2021年1月离职注销;从2021年5月24日起,其执业机构变更为万和证券,而离职万和证券登记的日期为今年11月24日。
从5月24日入职万和证券,到6月2日台州分公司成立,再到9月1日被公司免职,黄晓峰在万和证券台州分公司负责人的位置上共履职了三个月。
万和证券注册在海南,是深圳市属国有控股企业,是一家业务全牌照、网点全覆盖、全产业链的综合类券商。在2021年度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万和证券评价为B类。
从经营业绩上看,万和证券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71亿元,排名行业94位;净利润为1.10亿元,排名行业第82位,营收和净利润都整体处于行业中下游水平。
作为一家近两年来一直谋求上市的中小券商,现在出了刚成立的分公司老总意外“失联”而引起监管连续处罚的这种事情,万和证券可谓是“糟糕透了”!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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