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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创建材:应收助推业绩高增长埋隐患 反馈意见选择性回复有玄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9 16:40:56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助力营业收入高增长、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相差较大,港创建材经营业绩水分大;对于反馈意见中关于应收质保金、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的问询,港创建材采用选择性回复,这种遮遮掩掩的回复背后或有玄机。 

本刊研究员 刘俊梅/文 

据证监会官网披露,10月13日,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港创建材”)的IPO进程进入预披露更新阶段,事实上,这不是港创建材第一次在深交所主板申请首发。港创建材曾于2020年向证监会提交首发申请,并于2020年12月3日完成申请文件预披露更新。可是时隔一个月后,港创建材便成为2021年主板首家被终止审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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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创建材是一家专业从事商品混凝土、装配式预制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建筑材料供应商,为地铁、桥隧、道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以及大型楼宇、地标性建筑等提供商品混凝土、装配式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是国内商品混凝土领域领先的民营企业。其主要客户包括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国交建、中国电建等大型央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深圳地铁、贵阳地铁、洛阳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深圳湾大桥、蛇口邮轮码头等桥梁码头、贵州双龙航空港、高铁深圳北站、高铁湛江西站、高铁贵阳北站等交通枢纽,华为、腾讯等众多知名企业的总部大楼或研发中心,以及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等重大水利工程。 

此次在深交所主板申请首发,港创建材拟募资16.9亿元,其中4.2亿元用于黄冈港创建材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5.2亿元用于马鞍山市港创智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2.8亿元用于总部办公及研发中心项目、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应收助推高增长存隐患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下称“报告期”),港创建材实现营业收入18.39亿元、23.18亿元、26.51亿元和14.85亿元,2019年及2020年,营收同比分别增长26.05%和14.36%,2021年上半年,营收增速更是提升为53.08%;同期,港创建材实现净利润1.45亿元、2.24亿元、3.05亿元和1.14亿元,2019年及2020年,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54.67%和35.95%,但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增速却骤降至2.07%。 

报告期内,港创建材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增长态势,但二者增速在2021年出现严重背离。 

不过,相对于数量的持续增长,港创建材净利润的质量却明显差强人意。报告期各期,港创建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6404.89万元、5044万元、23434.87万元和-2276.76万元,分别比当期净利润少8090.25万元、17375.29万元、7044.54万元和13719.75万元。 

关于相对偏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港创建材表示,主要是由于从2018年起,公司对部分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同时将部分优质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保理,相关现金流入计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报告期各期,上述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分别为2799.45万元、5580.76万元、4780.74万元和2448.4万元。 

但即便将上述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的情况下,报告期内,港创建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累计值仍仅为累计实现净利润的61.16%。 

因此,报告期内,尽管港创建材的净利润在持续增长,但净利润的含金量并不高,这也就意味着港创建材不断增加的营业收入并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 

从招股书披露的情况来看,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大幅增长是港创建材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各期,港创建材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12.53亿元、17.07亿元、21.69亿元和23.91亿元,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0亿元、0亿元、0.96亿元和1.16亿元,二者合计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68.11%、73.64%、85.44%和168.79%。 

随着应收账款的持续攀升,一方面,港创建材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82倍、1.57倍、1.37倍和0.65倍。另一方面,港创建材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报告期各期,港创建材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分别为5.08亿元、8.26亿元、10.11亿元和11.25亿元,在应收账款中的占比分别为40.57%、48.38%、46.61%和47.04%。也就是说,港创建材应收账款中近半数为信用期外应收账款,这无疑增加了港创建材的回款压力。 

港创建材也表示,如果出现大量客户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将会加大公司的资金压力甚至产生坏账,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稳定性、资金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反馈意见选择性回复有玄机 

发审委反馈意见主要对港创建材的规范性、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疑问。但对照反馈意见及预披露更新招股书会发现,反馈意见中有些问题并没有获得港创建材的有效回复。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港创建材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在流动负债中的占比达到八成以上,是港创建材流动负债的主要内容。报告期各期,港创建材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分别为1.1亿元、1.65亿元、3.41亿元和2.04亿元,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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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中可知,2018-2020年,港创建材应付票据增幅较大,尤其是2020年。 

同时,报告期各期,港创建材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8.21亿元、10.35亿元、12.54亿元和14.98亿元,其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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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中可见,报告期内,港创建材应收账款规模逐年增加,主要是用于购买商品及劳务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增幅较大,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港创建材用于购买商品及劳务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增加额分别为1.77亿元、2.4亿元和2.62亿元。 

对此,发审委反馈意见中提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增长幅度较大。请发行人:(1)披露与主要供应商的货款结算政策和实际执行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点未付款的情形;(2)补充披露应付账款账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部分期末应付账款账龄较长的情形及其具体原因;(3)结合采购模式、结算模式,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余额与采购金额的匹配关系,报告期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4)补充列示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应付账款余额及占比、期后付款情况,分析其与采购前五名供应商是否匹配。 

但遗憾的是,上述问题中的第三问和第四问在招股书中并未找到相应回复。 

无独有偶,有类似待遇的还有应收质保金。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港创建材应收质保金期末余额分别为6331.27万元、7162.98万元、9576.08万元和11626.06万元,应收质保金期末余额逐期增加。 

发审委反馈意见提出,请发行人(1)结合业务实质与会计准则规定,说明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区分依据,将应收质保金列示为合同资产的合规性;(2)结合合同条款、结算与付款模式、流程,补充披露质保金的收取时点、计算依据、质保期限、各期应收质保金金额增减变动明细、与收入的配比关系;(3)补充披露各期应收质保金账龄分布情况,与质保期限是否匹配;(4)说明是否存在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坏账计提是否充分;(5)列示应收质保金各期前五大客户与各期收入前五大客户的匹配关系。 

港创建材表示,应收质保金金额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与收入增长趋势匹配,各期应收质保金账龄分布情况与质保期基本匹配。但关于上述问题的第四问和第五问,招股书再次选择避而不答。 

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港创建材采用选择性回复来应对,这种遮遮掩掩的信披方式不得不令人怀疑其背后是否暗藏玄机。 

附:港创建材IPO主要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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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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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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