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媒体 » 经济资讯 » 正文

奈雪的茶违法被罚 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1 20:24: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天眼查看到,近日,北京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被北京市西城区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天眼查看到,近日,北京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被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警告并罚款2.8万元,具体处罚事由为该单位2020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中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本期指标出现较大差错。

决定书文号西统执罚决字(2021)第3028号显示,该单位2020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中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本期(C12_1)指标出现较大差错。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规定,对其警告并处2.8万元罚款,处罚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彭心,由深圳市品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hotugc/62533.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