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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针对券商发出45份监管决定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信号强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4 09:15:49    来源:证券日报
导读

本报记者 朱宝琛 12月2日晚间,国海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12月2日晚间,国海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教授韩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我国债券市场尚未形成有效的双向交易机制前,非常有必要通过强化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来解决发行方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市场风险。

中介机构因未勤勉尽责被罚的情况时有发生,据梳理,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券商和相关人员出具了45份采取监管措施的决定,包括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责令改正、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等。

畅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宝晓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职责监管在持续加强,这对于规范股票、债券的发行是有利的。同时有利于提升治理能力,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

巨丰投资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注册制改革的一体两面,注册制范围的拓展,须要中介机构恪守“看门人”职责。

注册制对发行主体和中介机构提出了更严格且更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要求。但证监会也曾多次强调: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

“中介机构是最直接连接资本市场与产业的桥梁,因此也被赋予了将劣质企业、不诚信企业挡在资本市场之外的‘看门人’职责,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上海小郁资产总经理左剑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看门人”不发挥应有作用,不仅会让投资者受损,也会影响市场情绪,甚至会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

“正因如此,近年来无论是新证券法的出台,还是监管实践,都给中介机构传递了必须勤勉尽责的强烈信号。”左剑明说。

值得关注的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相关规章准则的修订工作已经开始。11月19日,证监会表示,拟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这两份文件均指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同一天,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相关指南,在强调压严压实中介责任,强化“看门人”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年审机构的把关责任,强调了对审计机构的核查要求,继续压严压实审计机构责任。

张翠霞认为,从被处罚的一些案例来看,中介机构做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必须要进一步强化审慎管理机制。同时,在后续持续督导、沟通、对投资者负责等方面,也要扮演好“看门人”。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左剑明建议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多抽查等方式加大未勤勉尽责被发现的几率,震慑不作为行为;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中介机构内控体系越发完善,减少未勤勉尽责事件发生的可能。

韩乾同样从两方面提出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对中介机构责任的落实,增强相关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相关处罚的力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市场的双向交易机制,善于利用市场化机制来实行监督功能,化解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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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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