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基层三本台账工作流程样板如下: 一、“三本台账”工作流程 (一)主工作流程 1.村(社区)收集的民情信息(主要包括:群众来信来访、民情信箱、民情热线、民情信息员、“挂、包、帮”部门收集的民情信息)→经甄别梳理后,由村(社区)建账→村(社区)议账→ ①属村(社区)本级解决的事项,由村(社区)结账→村(社区)晒账; ②属上级解决的事项,报乡(镇、街道)。 2. 乡(镇、街道)收集的民情信息→乡(镇、街道)建账→乡(镇、街道)议账→ ①属乡(镇、街道)本级解决的事项,由乡(镇、街道)结账→乡(镇、街道)晒账; ②属上级解决的事项,报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 3.县(市、区)部门收集的民情信息→县(市、区)部门建账→县(市、区)部门议账→ ①属本部门解决的事项,由本部门结账→本部门乡晒账; ②属上级或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报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 4. 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收集的民情信息→ ①属乡(镇、街道)或县(市、区)部门解决的事项,交(转)办相关乡(镇、街道)或相关县(市、区)部门; ②属上级解决的事项,报县(市、区)“走、建、惠”联席会议。 5.县(市、区)“走、建、惠”联席会议对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上报的民情信息议账→ ①属县(市、区)“走、建、惠”联席会议解决的事项,由县(市、区)“走、建、惠”联席会议结账→责成相关部门晒账; ②属上级研究解决的事项,报县(市、区)党委、政府。 6.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县(市、区)“走、建、惠”联席会议上报的民情信息议账→ ①属县(市、区)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由县(市、区)党委、政府结账→责成相关部门晒账; ②属上级研究解决的事项,报市“走、建、惠”办公室。 7. 市级部门收集的民情信息→市级部门建账→市级部门议账→ ①属本部门解决的事项,由本部门结账→本部门乡晒账; ②属上级或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报市“走、建、惠”办公室。 8. 市“走、建、惠”办公室收集的民情信息→ ①属县(市、区)或市级部门解决的事项,交(转)办相关县(市、区)或相关市级部门; ②属上级解决的事项,报市“走、建、惠”联席会议。 9.市“走、建、惠”联席会议对市“走、建、惠”办公室上报的民情信息议账→ ①属市“走、建、惠”联席会议解决的事项,由市“走、建、惠”联席会议结账→责成相关部门晒账; ②属上级研究解决的事项,报市委、市政府。 10.市委、市政府对市“走、建、惠”联席会议上报的民情信息议账→ ①属市委、市政府解决的事项,由市委、市政府结账→责成相关部门晒账; ②属上级研究解决的事项,责成相关部门报省有关部门。 (二)民情信息来源 村(社区)民情信息来源主要有五个渠道:群众来信来访、民情信箱、民情热线、民情信息员、“挂、包、帮”部门。 乡(镇、街道)民情信息来源主要有六个渠道:群众来信来访、民情信箱、民情热线、民情信息员、网络舆情、“挂、包、帮”部门。 市、县级部门民情信息来源主要有五个渠道:群众来信来访、民情信箱、民情热线、网络舆情、基层收集(不包括“挂、包、帮”联系点收集的民情信息,“挂、包、帮”联系点收集的民情信息在所在村、社区建账)。 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民情信息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乡(镇、街道)呈报事项、县(市、区)部门呈报的需上级解决或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 市“走、建、惠”办公室民情信息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县(市、区)呈报事项、市级部门呈报的需上级解决或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 (三)建账依据 村(社区):民情信息、上级交办。 乡(镇、街道):民情信息、上级交办事项、村呈报事项。 市、县级部门:民情信息、上级交(转)办事项。 (四)交转(办)工作 乡(镇、街道)收集到民情信息、上级交办事项属村(社区)处理的,直接交办相关村(社区)处理。 县(市、区)部门收集的民情信息属乡、镇、街道(不包括“挂、包、帮”联系点收集的民情信息)或其他县(市、区)部门处理的,上报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由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交办相关乡(镇、街道)或相关县(市、区)部门处理。 市级部门收集的民情信息(不包括“挂、包、帮”联系点收集的民情信息)属县(市、区)或其他市级部门处理的,上报市“走、建、惠”办公室,由市“走、建、惠”办公室交办相关县(市、区)或相关市级部门处理。 |
|
举报
2022-04-02 23:23
走基层三本台账工作流程样板如下: 一、“三本台账”工作流程 (一)主工作流程 1.村(社区)收集的民情信息(主要包括:群众来信来访、民情信箱、民情热线、民情信息员、“挂、包、帮”部门收集的民情信息)→经甄别梳理后,由村(社区)建账→村(社区)议账→ ①属村(社区)本级解决的事项,由村(社区)结账→村(社区)晒账; ②属上级解决的事项,报乡(镇、街道)。 2. 乡(镇、街道)收集的民情信息→乡(镇、街道)建账→乡(镇、街道)议账→ ①属乡(镇、街道)本级解决的事项,由乡(镇、街道)结账→乡(镇、街道)晒账; ②属上级解决的事项,报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 3.县(市、区)部门收集的民情信息→县(市、区)部门建账→县(市、区)部门议账→ ①属本部门解决的事项,由本部门结账→本部门乡晒账; ②属上级或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报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 4. 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收集的民情信息→ ①属乡(镇、街道)或县(市、区)部门解决的事项,交(转)办相关乡(镇、街道)或相关县(市、区)部门; ②属上级解决的事项,报县(市、区)“走、建、惠”联席会议。 5.县(市、区)“走、建、惠”联席会议对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上报的民情信息议账→ ①属县(市、区)“走、建、惠”联席会议解决的事项,由县(市、区)“走、建、惠”联席会议结账→责成相关部门晒账; ②属上级研究解决的事项,报县(市、区)党委、政府。 6.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县(市、区)“走、建、惠”联席会议上报的民情信息议账→ ①属县(市、区)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由县(市、区)党委、政府结账→责成相关部门晒账; ②属上级研究解决的事项,报市“走、建、惠”办公室。 7. 市级部门收集的民情信息→市级部门建账→市级部门议账→ ①属本部门解决的事项,由本部门结账→本部门乡晒账; ②属上级或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报市“走、建、惠”办公室。 8. 市“走、建、惠”办公室收集的民情信息→ ①属县(市、区)或市级部门解决的事项,交(转)办相关县(市、区)或相关市级部门; ②属上级解决的事项,报市“走、建、惠”联席会议。 9.市“走、建、惠”联席会议对市“走、建、惠”办公室上报的民情信息议账→ ①属市“走、建、惠”联席会议解决的事项,由市“走、建、惠”联席会议结账→责成相关部门晒账; ②属上级研究解决的事项,报市委、市政府。 10.市委、市政府对市“走、建、惠”联席会议上报的民情信息议账→ ①属市委、市政府解决的事项,由市委、市政府结账→责成相关部门晒账; ②属上级研究解决的事项,责成相关部门报省有关部门。 (二)民情信息来源 村(社区)民情信息来源主要有五个渠道:群众来信来访、民情信箱、民情热线、民情信息员、“挂、包、帮”部门。 乡(镇、街道)民情信息来源主要有六个渠道:群众来信来访、民情信箱、民情热线、民情信息员、网络舆情、“挂、包、帮”部门。 市、县级部门民情信息来源主要有五个渠道:群众来信来访、民情信箱、民情热线、网络舆情、基层收集(不包括“挂、包、帮”联系点收集的民情信息,“挂、包、帮”联系点收集的民情信息在所在村、社区建账)。 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民情信息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乡(镇、街道)呈报事项、县(市、区)部门呈报的需上级解决或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 市“走、建、惠”办公室民情信息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县(市、区)呈报事项、市级部门呈报的需上级解决或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 (三)建账依据 村(社区):民情信息、上级交办。 乡(镇、街道):民情信息、上级交办事项、村呈报事项。 市、县级部门:民情信息、上级交(转)办事项。 (四)交转(办)工作 乡(镇、街道)收集到民情信息、上级交办事项属村(社区)处理的,直接交办相关村(社区)处理。 县(市、区)部门收集的民情信息属乡、镇、街道(不包括“挂、包、帮”联系点收集的民情信息)或其他县(市、区)部门处理的,上报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由县(市、区)“走、建、惠”办公室交办相关乡(镇、街道)或相关县(市、区)部门处理。 市级部门收集的民情信息(不包括“挂、包、帮”联系点收集的民情信息)属县(市、区)或其他市级部门处理的,上报市“走、建、惠”办公室,由市“走、建、惠”办公室交办相关县(市、区)或相关市级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