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报来《港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审定广西庄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稻渔生态种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港北农业请〔2021〕110号)已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实施方案,请按项目要求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并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
二、项目资金务必专款专用,各项支出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截留、挪用资金,弄虚作假。
你局报来《港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审定广西庄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稻渔生态种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港北农业请〔2021〕110号)已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实施方案,请按项目要求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并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
二、项目资金务必专款专用,各项支出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截留、挪用资金,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