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南京市嘉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南京市嘉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省物资公司在2016年4月29日组织的抽检中发现一个样品温升极限的验证不合格(报告出具时间2016年5月11日) 处理措施:暂停相应物资品类中标资格2个月;核减该供应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2015年第二批省招协议库存采购(批次号:101512)项目中标总量的0.1%(应核减25%) 处理范围:JP柜 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联系人:张处长;联系方式:025-85851028。 联系人:殷处长;联系方式:025-81022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