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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督促全面清查校车、驾驶人等安全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9 08:07:09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317
导读

集中开展情况摸排,全面摸排学生乘车情况,对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学生的托管班负责人、学生家长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严格使用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严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新学期开学在即,日前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通过对校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摸排学生乘车情况、加强路面管控、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全力保护学生出行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集中开展隐患清理,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校车企业对校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清查校车、驾驶人和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清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集中开展情况摸排,全面摸排学生乘车情况,对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学生的托管班负责人、学生家长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严格使用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严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整治行动,通过增设临时执勤点、联合开展检查等方式,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宣传提示,深入开展“知危险、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上好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学生步行、骑行、乘车交通安全知识和出行常识,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违法车辆,引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

学生安全无小事,广大学生安全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心愿。公安部交管局呼吁公众关心关爱学生交通安全,社会车辆要主动避让校车,老师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家长、监护人要履行监护人责任,不使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校车驾驶人要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驾驶,共同守护学生平安上学路。 【编辑:叶攀】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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