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家居 » 地板 » 正文

擅毁绿地5平方米 一男子被罚2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4 05:38:03    浏览次数:9
导读

  荆门晚报讯(通讯员 刘福音 记者 胡娟娟)近日,一男子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毁损城市绿地5平方米,东宝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并责令该男子恢复原有城市绿地面积。  日前,东宝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市政园林执法中队在巡查时,发现荆襄大道新桥村新农村建设道路开口施工现场城市绿地被毁损。执

  荆门晚报讯(通讯员 刘福音 记者 胡娟娟)近日,一男子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毁损城市绿地5平方米,东宝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并责令该男子恢复原有城市绿地面积。

  日前,东宝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市政园林执法中队在巡查时,发现荆襄大道新桥村新农村建设道路开口施工现场城市绿地被毁损。执法队员上前了解情况,发现该工程承包人赵某(男)损毁绿地前并没有到相关单位办理任何手续,执法队员立即让赵某停止毁损城市绿地行为。经现场勘查测量,被毁损城市绿地面积有5平方米(道路南北侧各1米×2.5米=2.5平方米)。随后,执法队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并接受调查处理,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擅自毁损城市绿地,该行为违反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针对上诉违法行为,依据《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东宝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责令赵某恢复原有城市绿地面积,并处罚款2000元。

  22日,赵某向东宝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缴纳了2000元罚款。该执法局负责人表示,个别市民在不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毁损城市绿地,不仅有碍市容市貌,还影响行人出行,望大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施工。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164687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