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办理自侦案件时,基层院往往由于情报信息不畅通、装备不足、人员缺少而影响自侦案件办案的质量、速度。为解决这一问题,三门峡市检察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建立三门峡市检察机关侦查技术装备共享机制的通知》、《关于调整建立全市检察机关侦查人才基本信息库和侦查人才库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共建立了36个侦查信息数据共享库、1个侦查装备资源共享库和8个侦查人才资源共享库,着力提升自侦案件的办理质量和速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侦查信息数据共享库是指在职务犯罪中对发现犯罪、侦破案件、取证固证、追逃追赃等活动提供研判、分析的海量数据库。包括计生人口信息、公安人口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工商登记信息、房产管理信息、政府采购信息、重点工程信息、车辆管理信息、通信信息、居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等36个侦查信息数据共享库。
侦查装备资源共享库是指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取证装备集中登记造册,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时统一调配的侦查装备资源。
侦查人才资源共享库是指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人员中,按照侦查人员特长分类建立起的人才资源共享库,在办理自侦案件时根据案件特点统一调配的专业化侦查队伍。包括侦查指挥人才库、调查取证人才库、查账审计人才库、侦查审讯人才库、技术取证人才库、信息支持人才库、传唤追逃人才库、案件管理人才库等由96人组成的8个侦查人才资源共享库。
经过三个资源库的调配,检察机关节约了办案经费,减少了办案期限,固定了办案证据,使得案件侦破更顺利。
自三类资源库建立以来,三门峡市检察院共调配各类资源1338次,节约办案经费800余万元,极大地提高了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胡彬薛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