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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杀麻雀119只 呼和浩特4人赔偿357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5 20:58:37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561
导读

(记者 张林虎)呼和浩特4人为吃野味,捕杀麻雀119只。2021年6月,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王某等4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4被告共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5700元。

中新网呼和浩特9月5日电 (记者 张林虎)呼和浩特4人为吃野味,捕杀麻雀119只。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获悉,4人一次性缴纳野生动物赔偿款35700元。

经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居民王某等4人为吃野味,到树林中捕鸟。4人用网上购买的弹弓、钢珠、泥丸在树林内射杀疑似麻雀共计119只。

经鉴定,王某等4人射杀的119只野生动物种类为树麻雀,属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经托克托县发改委价格认定,119只树麻雀价值35700元。2021年6月,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王某等4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4被告共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5700元。

检察机关认为,4被告在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自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在法院的主持下,就本案民事部分与4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4被告于10日内一次性缴纳野生动物赔偿款35700元,纳入县财政非税专户管理,专门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据悉,这是呼和浩特市首例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完) 【编辑:李玉素】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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