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的通知》文件要求,药品零售门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应登记上报。在购买该类药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及电线
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
泸小布走访城区多家药店了解到,药店感冒类药品充足,市民在购买感冒类药品时,药店店员会主动了解购买原因,并进行身份信息登记。
“药品充足,大家没必要过多购买。”宝光药房江阳西路直营店店员告诉泸小布,近段时间,确实有市民到药店购买大批感冒类药品以作备用,他们会提醒市民少量购买,避免药品浪费。
针对市民提前购买感冒类药品作备用的情况,泸州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邹荣表示,感冒药没有必要提前购买。
“导致感冒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病毒性感冒,有的是细菌引起的,普通市民不具有医学知识,不清楚应该怎样正确用药,往往达不到良好的治疗效果。”邹荣建议,应就诊后服用专业医生开具的对症的、有效的药。
在他看来,盲目囤药不可取,每个药品都有保质期,大量囤药容易造成药品的浪费,特别对于保质期相对较短的中成药而言,更不宜囤太多太久。
据邹荣了解,目前除接种新冠疫苗能够对预防新冠肺炎起到良好的作用外,其他药品都不能有效预防新冠肺炎。
同时,邹容提醒,冬季是呼吸类疾病的高发阶段,市民特别是慢性基础疾病的病人尤其需要做好个人防护,出门戴口罩,且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