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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海鲜的乐清人这里有一个重要消息要告诉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6 22:14:04    浏览次数:7
导读

  浙江省的特殊规定:除帆张网之外的“其他张网”休渔时间调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这是农业部和我省渔业部门对今年的休渔制度做出的重大调整之一。相比以往的6月1日开始休渔,整整提前了一个月,各类捕捞作业类型休渔期也分别延长了一个月。  这是1995年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以来,史上最严也是维持时间

  浙江省的特殊规定:除帆张网之外的“其他张网”休渔时间调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这是农业部和我省渔业部门对今年的休渔制度做出的重大调整之一。相比以往的6月1日开始休渔,整整提前了一个月,各类捕捞作业类型休渔期也分别延长了一个月。

  这是1995年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以来,史上最严也是维持时间最长的伏休政策,它将对渔民和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按照以往,黄渤海区(北纬35°以北)休渔时间是6月1日~9月1日;南海区和北纬26°30′以南的东海区休渔时间是5月16日~8月1日;而浙江所在的东海区休渔时间是6月1日~9月16日。

  根据新规,全国沿海伏休时间总体延长一个月,黄渤海、东海、南海三海区渔船作业伏休开始时间统一为5月1日。

  “原本,浙江休渔期从6月到9月,但好多鱼类都是在四五月份产卵,5月是幼鱼高发期,春季产卵亲本难逃一捕。”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资源室高工蒋日进解释,休渔期提前,保护了一部分春季产卵的亲本和幼鱼。

  除了伏休时间整体延长和提前外,浙江现有捕捞船1.9万艘(另有辅助船1900多艘),各类作业方式渔船的禁捕、开捕时间节点,也进行了调整:

  2016年12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决定》中明确: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未达到当年最小可捕规格的保护品种幼鱼。海洋伏季休渔起始之日起七日后至首批捕捞渔船结束休渔正式开渔之日止,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2017年2月22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了《关于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的通告》。通告明确了6种海洋渔业资源品种的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分别是:带鱼60克、大黄鱼125克、小黄鱼30克、银鲳60克、鲐鱼65克、三疣梭子蟹70克。

  这次全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调整,对浙江会带来正面影响。“渔民可以捕到更多更大的鱼,花同样的价钱,老百姓能买到更肥美的本地海鲜。”

  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数据表明,浙江全年水产品产量约600万吨,其中有200多万吨是养殖水产,包括大家熟知的养殖大黄鱼、南美白对虾、三门青蟹、宁海缢蛏等。此外,浙江近年大力发展远洋捕捞,像阿根廷鱿鱼、北极甜虾、秋刀鱼、金枪鱼等百姓餐桌上也常见。

  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禁渔期内海捕量下降,但鱼货供应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除了冷冻和养殖水产外,来自福建、广东、广西等外省输入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供货缺口,如目前占温州市场近半数的黄鱼供应,就来自福建霞浦、连江等地。另外,如今市民餐桌上也不乏“洋水产”,如秋刀鱼、三文鱼、金枪鱼等。

  为进一步保护修复海洋环境,今年我市计划投入1000万元以加大增殖放流的力度,同时加强海洋生态牧场和岛礁建设,充实“蓝色宝库”。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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