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最新一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布了对148个品种13461批次产品的质量抽验情况,有99批次药品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包括格列美脲片、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感冒灵颗粒等常用药品。
9日,记者在包头市多家药店进行走访,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感冒灵颗粒等药品均有销售,但是暂未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批次药品。记者走访了青山区文化路、昆区友谊大街上多家药店,没发现此次被抽查不合格批次的药品。据鞍山道大药房员工介绍,感冒灵颗粒、小儿感冒颗粒、小儿化痰止咳颗粒等药品该店一直都有销售,但此次被曝光的这几家医药企业所生产的那几种药品,他们药店并没有进货。
随后,记者从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了解到,此次抽验的药品在生产环节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中未涉及包头地区,在经营使用环节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中,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30513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以及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30401的龙胆泻肝丸(水丸)这两个批次药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对所涉及药品进行下架、封存等处理,第一时间杜绝问题药品流入市民手中。(记者 叶青 实习生 蔡桐 陈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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