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奢侈品 » 正文

Lightbox正通过新的价格战术给培育钻石市场画一条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7 16:18:40    浏览次数:10
导读

  准备从十月份开始投放一个新的系列,叫“Finest”。该系列采用的是品质较高的CVD培育钻石,颜色为  ,颜色普遍为J-G,净度普遍为VS2,切工为VG。推出Finest系列之后,原来的那些钻石依旧会在售,但会  ,也就是将绝对价格逐渐移向1600美元(2克拉)。即使如此,Lightbox的终端零售价也低于其他的线上商家,包括LovB

  准备从十月份开始投放一个新的系列,叫“Finest”。该系列采用的是品质较高的CVD培育钻石,颜色为

  ,颜色普遍为J-G,净度普遍为VS2,切工为VG。推出Finest系列之后,原来的那些钻石依旧会在售,但会

  ,也就是将绝对价格逐渐移向1600美元(2克拉)。即使如此,Lightbox的终端零售价也低于其他的线上商家,包括LovBe、MiaDonna、CleanOrigin等等(此处略去具体的数据对比)。▲ 信息来源:JCK、Instoremag、PRNewsWire等

  本来我只是在交流群内(需要进群的业内人士请移步文末)推送了这个消息,但后来看到陆续有少数的中文媒体开始报道了,所以想今天也讲一讲自己的看法。

  By the way,我需要郑重地感谢钻石观察交流群内各位精英的热烈讨论。你们智慧的意见为我提供了这篇文章的灵感。

  媒体在向公众解读这条消息的时候,基本都是以“大颗粒”为标题来吸引眼球的。外媒的标题普遍是“Lightbox推出更大颗粒、品质更高的培育钻石”,中文媒体的标题一般是“Lightbox将于今年推出2克拉大小的培育钻石”。两者大同小异。

  。各位回想一下,2018年戴比尔斯推出Lightbox的时候,公司的观点是——培育钻石仅适用于日常饰品。所以公司不对培育钻石进行分级,并且把零售价锁定在史无前例的800美元/克拉(白钻、粉钻、蓝钻价格都一样)。这导致业内一片哗然,培育钻石价格迅速下降。关于这一点,《钻石观察》已经发布了很多篇文章了,此处不做赘述。

  2)在消费市场的倒逼下、在IGI、GIA等组织的配合下,大家开始接受对培育钻石采用和天然钻石一样的分级方式(即:4C);

  3)时至今日,Lightbox开始将高端培育钻石(即D-F色、VVS1-2)划分出来,进行了新的定价体系(1500美元/克拉)。

  至于媒体热爱的标题“2克拉”,可以看作对原有产品的“变相升级”(即:从$800变成$800x2=$1600)。而且报道中还说,今后针对这类J色VS2的“便宜货”,Lightbox

  更多地倾向于做2克拉的产品。这样一来,$1600将逐渐成为一种“主流价位”。配合定位在$1500的“Finest”系列,说明这个品牌在零售价(绝对值)方面开始

  这几乎是再一次给培育钻石的零售价“画一条线”。慢慢地,消费者会意识到:800美元已经是历史,1500美元以上才是培育钻应有的价格。

  那为什么大部分媒体都会被“2克拉”吸引,而并没有把价格问题放到各自标题里呢?我觉得里面可能有两个原因:

  1)行业的“工业化思路”依旧比较重,所以媒体认为“2克拉”代表着技术的进步,觉得消费者会更看重“大颗粒=先进技术”这一点;

  2)公开谈价格还是比较敏感的,既然大部分人只是看标题而已,那不如通过在标题中突出克拉重量来吸引眼球。

  也许诸位还记得,8月3号我曾经发过一篇关于美国消费者对培育钻石的接受程度的文章(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培育钻石零售市场,所以数据有一定的代表性)。文章中引用了几组有趣的数据,其中一组是这样的:

  3)与时俱进的品牌文化4)各种辅助型概念,如可持续发展、环保、道德等等。但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价格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Lightbox三年前和当下采用的战术,就是以

  (即:价格)来确定培育钻石的市场位置,以及培育钻石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位置。在钻石零售层面,中美消费者确实有一定差异。但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这种差异在不断缩小。或许,相比“2克拉”、“大颗粒”而言,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1718145.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