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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塑料颗粒30000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8 12:55:07    浏览次数:7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令的要求,现将年产塑料颗粒30000吨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工程内容及规模:西平县联融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新建厂房,占地15亩,厂房占地5000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令的要求,现将年产塑料颗粒30000吨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工程内容及规模:西平县联融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新建厂房,占地15亩,厂房占地5000平方米,建设年产塑料颗粒300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以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为基础,结合项目特点,通过现状踏勘和调查,结合工程设计和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邮件、书信、电话或传真(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本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9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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