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科技 » 正文

与“茶颜悦色”构成近似商标 “茶妍月瑟”商标被判无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4 16:09:25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471
导读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张天元)12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天眼查获悉,郭某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张天元)12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天眼查获悉,郭某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该案诉争商标为郭某2018年申请注册的“茶妍月瑟及图”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认为诉争商标与“茶颜悦色”商标构成近似,予以无效宣告。

郭某称,一方面,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另一方面,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场所等方面不同,不构成类似商品。此外,诉争商标经原告大量的推广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若共存于市场,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

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相近、读音相同,图形构成元素、设计手法等近似,构成近似商标。同时,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的部分商品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等方面关联密切或重合度较高。此外,郭某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已经过长期使用,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市场声誉和形成相关公众群体,从而能够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最终裁判结果为,驳回郭某的上诉请求。

据了解,该案原告为诉争商标注册人郭妍,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和讯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10-85650899 传真:010-85650844 邮箱:yhts@staff.hexun.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210141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