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资源回收 » 正文

哈尔滨一再生颗粒塑料厂被罚25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2 10:00:43    浏览次数:17
导读

  20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因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等,冰城一再生颗粒塑料厂被罚2.52万元。  据介绍,尚志市弘友再生塑料颗粒厂位于尚志市尚志镇红光村(铁通公路珍珠岩厂东侧),法定代表人为鞠某。尚志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其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露天堆放固体废

  20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因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等,冰城一再生颗粒塑料厂被罚2.52万元。

  据介绍,尚志市弘友再生塑料颗粒厂位于尚志市尚志镇红光村(铁通公路珍珠岩厂东侧),法定代表人为鞠某。尚志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其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露天堆放固体废物,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该局于7月30日下达尚环罚告字〔2020〕002号告知该企业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8月10日,尚志生态环境局未接到企业提请陈述申辩的申请,视为其主动放弃陈述、申辩权。依据规定,尚志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企业处以罚款2.52万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关键词: 再生塑料颗粒厂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101144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