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百科 » 正文

化妆品备案为何“一将难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2 12:07:22    浏览次数:21
导读

  根据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设置质量安全负责人,未依照规定设置,将面临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甚至 5 年内禁止从事化妆品行业的处罚。  数据显示,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19家化妆品相关公司进行的飞行检查(即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

  根据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设置质量安全负责人,未依照规定设置,将面临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甚至 5 年内禁止从事化妆品行业的处罚。

  数据显示,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19家化妆品相关公司进行的飞行检查(即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通报,2018年至今,因质量相关问题被通报的有56家,占比将近一半。而因未配置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水平不合要求或不尽责而被停产整改的企业也不在少数。

  可以说,设置质量安全负责人是新条例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突出强调了化妆品是日常消费品,更是人体健康产品的安全属性。

  新规之下,“质量安全负责人”一转眼成了热门岗位。在各大招聘平台,这个岗位相当抢手,甚至被贴上了“急”字标签。

  在某招聘平台,质量安全负责人的月薪报价已经达到2万元,少的也有1万元,基本与工程师薪资在同等档位。

  根据新条例,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备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因此,在各大招聘网站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已经成为硬门槛。

  另外,过去的飞行检查,如果产品出了问题,无非是缴纳罚款,严重一点停业整改,质量负责人没有任何损失。但新条例实施后,质量安全负责人不是交罚款就可脱身,甚至有可能被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不过,办法总比困难多,转型的阵痛也是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对于整个化妆品行业来说,唯有经历这场阵痛,才能长期健康发展。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1012543.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