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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热点问题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6 18:09:23    浏览次数:8
导读

  答: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总体保持政策稳定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最新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作相应调整完善,主要有以下两点变化:(1)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市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2)推行网上报名招生。建立市区

  答: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总体保持政策稳定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最新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作相应调整完善,主要有以下两点变化:(1)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市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2)推行网上报名招生。建立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平台,采取网上报名为主、线下报名为辅的方式招生。

  答:今年市区小学一年级招收2014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儿童。严禁各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幼儿园大班已读完,但尚未达到小学入学年龄的儿童,可回原幼儿园继续就读。已满6周岁但因特殊情况不能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答:对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则认定为相应施教区内生源。对三者不完全相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答:根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盐城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盐教发〔2014〕14号)精神,对施教区内房产的认定作出如下规定:(1)符合施教区要求的房产主要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有与户籍一致、在施教区范围内合法固定的住宅。施教区内房产由招生学校逐一核查认定,认定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人仅限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2)施教区内住户住宅性质的房产,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来认定。住宅性质的房产是指房屋所有权证载明为单一性质的居住用房或住宅,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有居住用途的混合用房。非住宅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等均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认定。(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外无房产,但长期实际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住房,其住户可提供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正常居住(原则上应有3年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提请认定。(5)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外无房产,目前已在施教区内住宅小区实际居住了较长时间,且该小区入住率较高,但因开发商等多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取得住宅用途房屋所有权证的,可凭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提请认定(如在其它区域有房产,按该房产所在区域认定入学学校,由学校登记报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到与房屋所有权证一致的区域内学校就读)。(6)根据市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被征收(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但在市区异地尚无固定住址的,或者虽然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但房屋为期房的,征收(拆迁)过渡期间其子女可选择在原住址施教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被征收(拆迁)人已有安置房居住或在市区异地购房并已入住的,应当在新住址施教区学校就读,新住址施教区内的学校不得拒收。对被征收(拆迁)人在房屋被征收(拆迁)两个学年度内申请在原住址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应当凭房屋征收(拆迁)证明材料经原住址施教区学校核实,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在原住址施教区学校就读。

  凡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市区民办小学招生,其报名的学生应为市区户籍或监护人在市区有房产或监护人持有市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其报名的学生应为市区户籍或市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籍或监护人持有市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将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答:网上报名系统设在家长个人手机“我的盐城”APP。各小学(幼儿园)将指导毕业年级学生(幼儿)家长下载并登录“我的盐城”APP,根据系统流程提示完成报名操作。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同时发布“盐城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帮助广大学生(幼儿)家长了解和熟悉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0时—7月24日24时。报名时间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

  如需了解各相关学校的情况,可到“我的盐城”APP或盐城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学校招生咨询电线.问: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如何报名?

  答: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以及户籍、房产在市区,但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回市区初中就读的,如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指定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如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指定时间内到有关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5日—7月31日(每天上午8时—11时,下午3时—6时)。报名时间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

  答:今年市区共有5所民办学校招生:盐城文港路初级中学(原盐城多伦多国际学校)、盐城外国语学校(小学和初中)、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小学和初中)、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初中)、盐城枫叶国际学校(小学和初中)。上述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联系电话将在各自学校的网站和“我的盐城”APP报名系统里发布。有意愿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请关注有关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也可前往学校实地察看和咨询。在对民办学校办学状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请于7月24日24时前通过个人手机“我的盐城”APP,审慎选择其中1所民办学校报名(多报无效)。

  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如无所属施教区学校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各相关学校不得拒收。

  答:非市区户口和来盐创业就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居住区域的居住证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于7月25日—7月31日(每天上午8时—11时,下午3时—6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招生办公室登记,由相关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管辖范围统筹安排。外来投资商子女需要来盐随读的,由投资项目落户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及条件负责协调落实。

  答: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市区各公办小学对施教区内听力损失严重和智力有严重障碍的儿童,应动员家长送其到县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残疾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确定就读方式并予以落实。二级聋以上儿童的入学,由学校会同儿童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到盐城市聋哑学校就读。中度智障儿童的入学,由学校会同儿童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到盐城市启智学校就读。盲童入学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中重度肢残、智残、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类别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方面协调安排到市仁爱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关学校积极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7月25日—31日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线日前民办学校电脑派位(依报名情况定)8月15日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答:盐城市教育局招生咨询地点:盐城文港路初级中学(原盐城多伦多国际学校)(亭湖区文港北路10号、新四军纪念馆西侧),咨询电线;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招生咨询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809室(开发区松江路18号),咨询电线;盐南高新区教育局招生咨询地点:盐城市日月路小学(盐南高新区福裕路9号),咨询电线。

 
关键词: 社会热点话题2020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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