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不断普及、网络资费不断降低以及诸多公共服务的线上化,网民数量快速见顶,用户时长更是被短视频和手机游戏迅速打到饱和状态,流量是恒定的,用户一天就24小时,短视频多吃几口,手机游戏和信息流就要少吃几口。
最早的互联网被描述为信息高速公路,这个比喻暗示着信息的通畅,一个消息只要发布,高效,实时,且减少了很多信息中介的参与。
刚刚离婚的比尔盖茨不愧是一个当了十几年世界首富的狠人,他早在千禧年之前就对互联网做了一个更为准确的描述和预言, 他认为将来的互联网是世界的中心商场,网民在这儿找到同好、可以讨论问题,可以做任何交易,它是一个大市场。而且相较线下,这里交易成本更低。
今天,前首富的这个预言事实上已经实现,不仅仅可以随时随地讨论问题,哪怕再细小的小众爱好都能找到同好,绝大多数交易都已经完成了线上化。
网络上的信息越来越多,就会吸引更多的网民过来,而更多的网民就会制造和生产更多的信息,更多的信息又会吸引其他网民和让已有的网民增加上网时长。
互联网有记忆,是因为互联网的存储能力要远超世界上所有线下图书馆的加总,在网络效应下,即使没有智能手机的产生,只要时间够长,信息仍然会越来越多。
通讯厂商和互联网公司做的事情是提高网速、提高信息分发的效率,这些都是基础设施,而基础设施只是杠杆,让网络效应的加速实现。
最早的互联网生意其实就是信息整理师,以雅虎为首的门户网站就是这样的生意,帮大家分类,你要看房产信息,是一个子栏目,你要看时尚信息,又是另一个版块。
雅虎的中国信徒也是同样如此,四大门户网站都是帮网民整理信息,帮大家来做信息高速路上的的导航。
这种整理信息的方式是人工录入,所以至今门户网站还有总编辑这样的职位,即便他们已经掌握了信息流技术。
这也是早期互联网行业的大佬并没有引起其他行业重视的原因。只是一个媒体人,不会抢我生意的,不会的,不会的。
刚刚崛起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在当时还配不上“巨头”的尊贵称号,他们还尚处需要反复琢磨莎士比亚的那句名言的阶段:
这个事情本来还好,网络效应是一个慢慢起的过程,即使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很多家庭并没有承担得起个人PC和宽带费用的能力,但网吧的迅速普及带来了网民数量的迅速增长,流量在起飞。
世纪之交的互联网浪潮起得飞快,在整个1999年美国新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就高达309家,大多数这些互联网公司仍然是烧着风投的钱去建了一个网站,快速地去获客,就立马上市。但问题是,怎么赚钱?
泡沫起得飞快,破得也飞快,2000年美国互联网泡沫破裂,纳指从五千点跌了75%,中概股第一次集体遭受到危机。
日后成为OV蓝绿大厂、拼多多背后大佬的段永平在此时得到网易丁老板的求助,买入网易股票,从此踏入价值投资的长河。
扯远了,我们回到2000年。在互联网泡沫危机下,原来疯狂“圈地”、“抢流量”的互联网公司开始反省自己:
但通常来说,普通的服务是不需要氪金的,互联网公司和其他行业最本质的区别就是以流量为本,先聚拢免费用户,再把免费用户的注意力变现,或者从免费用户里找到愿意收费的用户收钱。
门户网站进阶到搜索引擎,是互联网史的最大变革之一。用户可以不需要在线上报纸上搜索信息,只要用户能想到一个词,他就可以得到这个词在整个互联网上的绝大多数“库存”。
互联网从开始诞生,就一直有互联网公司的雇员和网民在不停地制造和生产信息,但制造出来如果分发不到足够多的人数,那互联网对人类的改变是很微量的。
有了搜索引擎之后,沉在海底的秘密也都被打捞了上来,只要有人愿意把信息发在互联网上,只要里面不是什么摩斯电码,理论上都能被检索出来。
门户网站的广告位是有限的,大家可以看看一些爱情动作片网站的banner,密密麻麻的,恨不得做成积木,互相叠加。
搜索引擎让每个可能被搜索的词都成为了广告载体,有多少汉字、成语、词根、单词,就有多少广告位置。
在搜索引擎建立的广告系统里,广告主不但可以监测自己的投放效果,而且因为可以按照点击数量去计费,更多长尾的小型企业有了成为广告主的机会。效果好了,规模大了,线上广告不再是线下广告的简单替代品,而是升级了。
搜索引擎巨头们是PC互联网时代的超级房东,他们不仅仅是线下很多行业的房东,同样也是所有的门户资讯网站、各类垂直网站和网络游戏的房东。
这是某搜索引擎巨头在PC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时代都成为巨头的原因,而同样曾经称雄的雅虎只能维持一段时间。
电商平台是典型的二房东生意。因为电商平台天然不生产流量,在还在用网银购物的年代里,没有人闲着没事就去网上买东西,购物频率要比搜索信息的频率低很多。所以电商平台需要从站外买流量,然后再把流量贩卖给站内的商家。
二房东的模式是倒卖流量,但如果通过搜索引擎可以直接检索到商品信息,那么中小商家为什么要让你二房东来赚差价,我不能直接给大房东交租子吗?
宽带资费的进一步降低和PC的普及,以及搜索引擎带来的商业化探索,让互联网开始诞生出更多的互联网公司。
大大小小数以千计,起来又倒下,还能撑到现在的除了小的垂直电商网站以外,最大的是本地信息分类网站。
本地信息分类网站是所谓web2.0的代表,web2.0是指用户参与互联网内容创作,与之对应的是由互联网雇员创作的web1.0。
本地信息分类网站是一种社区论坛和门户网站的结合体,它提供的信息是一种更为鸡零狗碎的生活信息,比如掏马桶、找房子、找搬家和找零工。
但最大的两家本地信息分类网站合并后,也依然没有成为巨头。其实再进化一步,是有可能升级为服务电商平台(如外卖平台),这是体量几十倍的差距。
模仿Facebook而成立的某实名社交平台是PC互联网时代诞生的最后一个有可能成为巨头的公司。
FB的用户粘性非常高,在PC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时代,找朋友、维持朋友的需求频率要远远高于去检索一个信息,更何况,朋友本身就能给自己带来更为有效和直观的信息。
在2007年,这家社交网站的注册用户数量已经超过了Facebook的1/3,在2011年上市的时候是国内市值第三的互联网公司。
2011年的时候,知乎有个问题说:中国版FB和中国版谷歌的战争为何没有燃起?FB和谷歌在全球范围内的超级房东,他们在当时垄断了绝大多数流量。社交平台的用户粘性极强,而且网络效应的特征要明显大于其他互联网业态。
中国版FB太小了,社交平台和搜索引擎的逻辑不一样,搜索引擎理论上的用户数是全部网民,几乎不需要任何获客成本。
而在此时,微博和微信先后崛起,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用户迅速流失,没过几年就从大众视线中消失。谷歌和fb在争抢流量上打了许多年的仗,很多人同样期待国内会有类似的战争。
做网页的是看不起做客户端的,从最本质的理念来看,互联网之所以被称为“互联”,就是大家互相开放、信息共享。但客户端软件显然从开始就没打算共享,从开始就要搞“自闭”,自己圈地,自己锁住流量,然后变现。
做客户端被称为流氓软件,如果对那个年代还有印象的话,应该还记得一不小心就被安装一个“全家桶”,二不小心就被劫持流量,三不小心就弹出来不计其数的弹窗广告。
“我在网上冲浪10个小时没有打开任何Word文档,也没有执行Windows文件,我打开了很多视频文件。有一个令人恐慌的可能性,也许有一天互联网这些粉丝可能凑在一起,会造出一种非常便宜的、比PC要便宜得多,但是可以上网,有足够计算能力的工具。”
但从互联网的房东们看来,移动互联网的到来,意味着房东们的格局发生变化。从PC到智能手机,流量生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搜索引擎不再是唯一的流量入口时,理论上各大互联网公司实际上都拥有了自造流量的能力。
从互联网的老房东的角度来看,移动互联网的诞生相当于什么呢,相当于一个大城市建了一个开发区,然后老城区的人都跑去了那个开发区过日子了,原来老城区的人少了,房子也便宜了,老城区的房东就哭了。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大幕刚刚开启的时候,绝大部分人觉得互联网仍然是有中枢存在的,尤其是那些习惯了直接贩卖流量、躺着收广告的互联网公司。
某安全软件觉得有,某社交巨头也觉得有,某搜索引擎公司也觉得有,他们同时相中了应用商店,认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所有的软件都应该从这里开始,这里是起点,这里是中心,这里也是入口。
如果把PC互联网时代的流量格局比喻成:由搜索引擎提供超级百货商场,掌握流量入口,向所有商家和用户收房租的话。
那么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流量格局显然要更加繁荣和复杂得多。各个互联网公司都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商业形态,有的是便利店的房东,有的是商场的房东,有的是写字楼的房东。
比如线上教育公司本身就是小房东,大房东是短视频以及各路广告平台,线上教育是超级流量主的大租客(大广告主),电商平台更是流量的批发商,从大房东那里买来流量,再卖给平台上的商家。
过去的时候,租金只是商家和广告主来交。用户的注意力是地盘,是房东变现的生产资料,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网民不单单需要付出注意力,还需要付出真金白银。
移动互联网时代诞生的某打车软件平台就是一个几乎没有任何广告收入的互联网公司,而是可以直接靠着撮合交易来赚钱。
有的巨头是流量吞噬型的怪兽,给多少流量都不够用,需要持续从别的地方买量,比如电商巨头们。他们需要租面积大的地盘,当二房东很滋润,在自己的地盘里有很多租客争着抢着要交租金,而且还要竞价排名。
有的公司是流量自给型,小门小户,自给自足,自产自销,没有溢出流量的能力,有时候还需要买,比如外卖平台,比如网约车平台。
有的搜索引擎公司在尝试了很多花流量的业务后发现自己完全只会卖流量,而且流量江山也自身难保,选择了一边卖流量,一边做点和流量完全没有关系的业务。
还有的社交巨头本来是一个二线房东,结果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突然在“新区”囤了很多地,一下子跃升为新区最大的超级流量主之一,把多余的流量供给了自己的盟友,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流量岛链。
这家超级房东的流量池实在是过于满了,导给了一家新兴的电商平台,结果后者在五年时间里就跃升为一家市值超过二千五百亿美金的互联网巨头。
移动互联网诞生的另外一个超级房东是从“新区”白手起家的,先后造出了两个大的流量机器,吸附了很多流量。
卖流量的公司做花流量的业务其实是有难度的,比如这家房东做了很久的重度游戏,依然没有什么起色;
从互联网的“互联”属性来看,从PC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是一种“倒退”,因为在PC时代,主要的流量是属于网页端(web)的,大家通过分享链接、打开网址来共享信息。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在PC时代非主流的客户端成为了主流,因为每个客户端(APP)都需要“下载”这样的步骤,而且彼此之间信息完全隔绝,互不连通。
大家纷纷建筑自己的城堡和藩篱,锁死自己的流量, 不让自己的租客跑了,同时保持进攻的状态,去四处出击抢别人的地盘。这种抢别人地盘的“家丁”在互联网公司叫做“增长部门”。
而且不同于PC时代诞生的第一次房东战争和第二次房东战争,第三次房东战争诞生的时候,几乎全体国民都已经称为了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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