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药监局2021年度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我市2021年监督抽检任务共120批次,其中防晒类产品112批次、彩妆类1(包括BB霜、CC霜、粉底液等宣称隔离效果的普通化妆品)12批次、面膜类(涂抹式面膜产品)12批次、婴幼儿类护肤产品24批次、染发类产品(氧化型)3 24批次、祛斑/美白类产品(非面膜类)18批次及宣称祛痘/抗粉刺类产品18批次。
根据《2021年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桂药监办〔2021〕56号)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抽样靶向性, 2021年度贵港市化妆品抽验服务的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不低于10% 。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