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新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11月9日,乐清市柳市镇第三小学引领了全校师生对“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了学习。
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形成一个长期的过程,是“知、情、意、行”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助进的过程。养成教育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及特点,按照全面性、可行性、适用性、循序渐进性、差异性的原则因人施教,乐清市柳市镇第三小学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各项条款内容认真分析时代的变化和不断进步,针对学生现状提出要求,让学生懂得勤劳俭朴是一种美德,它与个人、社会、家庭密切关系;组织趣味劳动,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爱惜粮食,衣食简朴不攀比,温和谦让懂礼貌。教育学生保持个人卫生,自己收拾书房和房间,不乱丢垃圾,学会自己的事自己做,培养学生的节约意识,节约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这样一步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品质。
学校还通过晨会、各班班会、各中队队课等不同形式开展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突出学生行为养成可感可知可践行的生活情境,更加重“日常”、重“细节”、重“行为”;希望通过学习和实践,让孩子们能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个文明的学生。
学校通过此次活动,促进了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落细落小落实,引领和规范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言行举止。(乐清市文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