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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的危害包括哪些 刑法中如何规定传销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2 03:28:32    浏览次数:18
导读

  林建刑辩团队律师福州强奸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非法传销是采用

  林建刑辩团队律师福州强奸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非法传销是采用非法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并且把人骗进传销组织一起进行非法传销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经济社会管理的秩序。非法传销的危害包括哪些呢下面,为大家介绍关于非法传销的危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传销相伴而生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还违反了税收、金融等多个法律、法规。

  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础,由此产生的亲情、乡情和友情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润滑剂。

  骗局败露以后,这些传销的参与者无脸见人、无钱还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失去正常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矫正起来非常困难。

  同时,传销还直接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信任度的丧失,许多好端端的家庭被传销拆散,夫妻相向,父子反目,邻里不和,朋友成仇,有的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传销活动大都异地进行,占到95%以上。传销组织为加强对参与人员的人身控制,一般24小时派人轮流盯梢、监视,对稍有不从或反抗者,即施加暴力,迫其就范;对于举报者,更是变本加厉进行报复。

  传销集中发生的地区,不仅会引起流动人口的猛增和房价菜价的上涨,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会引起社会治安状况的恶化。有的上下线之间矛盾冲突不断,有的形成帮会组织,相互争夺地盘、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偷盗、抢劫、杀人,走上犯罪道路。

  四、由于参加传销的多是农民、失业下岗工人、待业学生,他们希望通过传销摆脱命运,一旦败露,血本无归,就会成为;传销难民;,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法传销的危害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非法传销的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传销是一种带欺骗性质的违法行为,国家对传销违法行为有专门的《禁止传销条例》进行规范,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大家对传销这种违法行为还是有一些误区或者错误的认知。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传销罪构成要件,以及刑法中如何规定传销罪,帮助大家更好的认识传销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 年6 月18 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 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传销不仅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11号《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指出: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4、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刑法中如何规定传销罪;等相关法律知识。在这奉劝大家一句,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家还是要勤勤恳恳工作,否则可能得不偿失。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关键词: 非法传销的定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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