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13 19:30:09点击量: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佛山市南海区财政监督办公室财务总监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坚决维护习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从事财会、审计主管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财政、审计、财会工作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
1.本人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报名材料:《佛山市南海区财政监督办公室招聘财务总监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贴好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1张,并附同一底片大一寸免冠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记录,以“从事财会、审计主管工作3年以上(含3年)”条件报名的,需在面试后提供单位证明。
2.报名方式:采用邮寄资料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请于2020年5月6日前(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快递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南海区财政局人事科收。
2.计算机测试。测试考生运用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3.资格复查和面试。按照笔试、计算机测试的两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当天一并进行资格复查,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带齐准考证、报名材料、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记录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聘用。根据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由其另行自由择业,并依次递补试用人员。
聘用人员由佛山市南海区财政监督办公室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实行年薪制,具体按照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3.本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