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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报8批次不合格太阳镜 标称商标或品牌涉及菲拉格慕、LONG CHAMP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5 10:13:25    浏览次数:31
导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年12月3日发布的《2019年流通领域太阳镜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表》,8批次商品不合格,标称商标或品牌涉及Christian Dior、MICHAEL KORS迈克尔高司、菲拉格慕、博柏利、HM、ZARA、MASSIMO DUTTI、LONG CHAMP。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浦东国金中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年12月3日发布的《2019年流通领域太阳镜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表》,8批次商品不合格,标称商标或品牌涉及Christian Dior、MICHAEL KORS迈克尔高司、菲拉格慕、博柏利、H&M、ZARA、MASSIMO DUTTI、LONG CHAMP。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浦东国金中心、正大广场、静安恒隆广场、徐汇恒隆广场、青浦奥特莱斯等商圈36家企业销售的40个品牌40批次太阳镜进行了质量抽检和市场检查。经检测,有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0.0%,比去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其中,抽检进口奢侈品牌23批次,有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6.1%;抽检国产品牌17批次,有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1.8%。

  太阳镜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镜架要求(抗汗腐蚀)、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和标志4个项目。与去年抽检情况相比,可见光透射比、抗汗腐蚀和标志不合格情况依然存在。

  根据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调查处理。

  一、选购太阳镜时,应索要包装和吊牌,避免发生质量问题时,举证困难,并在发票上要求注明品牌、类别和型号。

  二、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遮阳镜”,遮挡阳光,减轻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浅色太阳镜”,主要是装饰作用,阳光不强烈时可以使用。如果消费者误把“浅色太阳镜”当作“遮阳镜”使用,不但起不到遮阳效果,还会损伤眼睛。

  三、太阳镜配戴不当易患眼疾,阴天和在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有些人不分场合,不论太阳光强弱,甚至在黄昏、傍晚以及看电影、电视时也戴太阳镜,必然会加重眼睛调节的负担,引起眼肌紧张、疲劳,使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眼花、不能久视等症状。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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