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保障房专业户频拿地王令人费解天房集团举债扩张意欲何为》一文内容以偏概全、相关数据和报道结论失实。本报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调查,本报在《保障房专业户频拿地王令人费解 天房集团举债扩张意欲何为》一文中,“天房集团”全称为“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天房发展”全称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天房集团所属上市公司。在该报道中,混淆了“天房集团”与“天房发展”两个法人称谓的概念,未综合考虑天房集团及其所属的四十余家二级公司总体情况,同时,在文中的“天津天房发展集团”并不存在。易使广大读者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误解,由此对天房集团造成了负面影响。
该报道未对天房集团进行直接采访和核实,报道中所用数据来源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报告分别列出天房集团和天房发展的财务数据。但在报道中,将天房发展的财务数据表述为天房集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将企业的年度数据与季度数据进行对比,有关保障房指标引用2011
3月,天房集团的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数,也就是说该公司多年为亏损经营”,企业经营性净现金流是评价企业获取现金流量能力的财务指标,与企业是否亏损经营并没有直接关联。又如,文中提及“双方联合拿地进行各自单独开发其成本是相同的”,实际上房地产开发涉及数十个复杂环节和流程,“联合拿地”仅代表“拿地成本”相同,完全不能代表“开发成本”相同。文中还出现“天房集团已开始感受到‘地王’的沉重”、“而在豪宅产品建设方面,天房集团则少有建树”、 “天房集团之前做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多在边缘区域”等不当表述,以及“经营乏力,产品溢价能力不高”等无事实依据的结论。对于上述报道不够准确严谨以及失实之处,本报向天房集团诚恳致歉,并将严肃追究相关采编责任人,同时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消除有关不良影响。
经了解,天房集团作为天津市房地产行业的领军国企,旗下拥有含两家上市公司在内的四十余家二级公司。自1981年成立以来,在天津市和外省市、境外国家开发建设了一大批民心工程、重点工程,获得“中国企业社会责任500
201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分析的结论为:“综合来看,天房集团重组完成后,资本实力增强、业务规模扩大,在天津市房地产业的领先地位突出,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显现。大公对天房集团2015年度信用等级调整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由天房集团为“13天房债”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以上声明和致歉内容将在中国房地产报及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上刊登。本报郑重申明,本报未授权任何媒体或网络转载或引用本报具有著作权的关于天房集团的相关上述报道,其他媒体也不得再转载或引用相关报道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转载媒体自行承担。
目前,天房集团与中国房地产报社经过沟通交流已达成谅解,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合作,为推动天津房地产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