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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近千万!四川查处两起典型美容护肤产品网络传销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7 22:35:53    浏览次数:21
导读

  4月7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查处两起网络传销案。为此,执法部门提醒,网络购物盛行,美容护肤产品成为女性消费者的重点消费品。但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保持警惕,谨防不小心落入传销陷阱。如发现疑似传销的线投诉举报电话反映。  济南某贸易有限公司从2017年4月开始,在销售

  4月7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查处两起网络传销案。为此,执法部门提醒,网络购物盛行,美容护肤产品成为女性消费者的重点消费品。但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保持警惕,谨防不小心落入传销陷阱。如发现疑似传销的线投诉举报电话反映。

  济南某贸易有限公司从2017年4月开始,在销售食品、美容护肤品的过程中,通过其会员网站,按照制定的奖金制度在该网站发展会员,成为会员必须购买1200-15000元不等的产品,分别成为相应的金卡、钻卡、金钻卡三个级别的会员,并在其会员系统注册。并按照投资级别,以传销模式分五个层级计酬。

  当事人自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以上述方式发展会员并收取会员投资金额1900余万元,违法所得290余万元。

  威海某贸易公司从2019年1月开始,在销售金尚蒂美美容护肤品的过程中,通过网站按照制定的奖金制度在该网站发展会员,成为会员必须缴纳4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金额成为区代、市代、省代,大区代,并在其会员商务办公系统注册。并以发展下级代理的数量和金额,以传销模式分三个层级计酬。

  当事人自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以上述方式发展会员并收取会员投资金额1400余万元,违法所得450余万元。

  在上述两起案件查办中,执法人员对涉及的网络传销线索从“人”、“物”、“资金”三方面进行调查取证。“人”的要素重点调查实施网络传销行为主体;“物”是实施网络传销行为的物质条件。“资金”是传销行为相关资金及其流向。通过调查,锁定了上述两家公司为实施网络传销行为主体。

  表面看,以上两个案件均是消费者购买美容、护肤产品成为会员,层层抽成提取报酬,是美容护肤产品领域的业务拓展行为,且按时按比例向国家交税,是当地的交税大户;但扒开这层外衣,上述两家公司要求会员变相缴纳入门费,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谋取非法利益,其本质都离不开传销的三大特点:“入门费”、“拉人头”、“直接或间接按人头计酬”。执法人员提醒,消费时要保持警惕,谨防不小心落入传销陷阱。如发现疑似传销的线投诉举报电话反映。(记者刘佳)

 
关键词: 网络传销的特点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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