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决定面向丽水市公开选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选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或有中学校长工作经历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本次选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应聘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公开选聘报名表、县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丽水广播电视大学(丽水市中山街北333号)1号楼204号办公室报名。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报考人数低于选聘计划数3倍的,由丽水广播电视大学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相应选聘岗位。
考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模拟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笔试;第二阶段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总分相同的以第一阶段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第一阶段考试由模拟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占60%和笔试占40%组成。根据第一阶段考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入围人员。
考生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笔试成绩)的60%+第二阶段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的40%。
笔试为教育教学相关理论知识。模拟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结构化面试注重对报考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丽水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广播电视大学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选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共同组织实施,选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