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 正文

广场大屏幕禁播商业广告仅可用于公益宣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2 14:37:02    浏览次数:21
导读

  根据《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等规定,市市政市容委按照法定的程序,对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广场公益宣传大屏幕设置规划方案》,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及专家组联合评审一致通过,并依法予以公布。具体规划条件和要求是:广场的宣传大屏幕只得用于各类公益宣传,不播放任何商业广

  根据《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等规定,市市政市容委按照法定的程序,对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广场公益宣传大屏幕设置规划方案》,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及专家组联合评审一致通过,并依法予以公布。具体规划条件和要求是:广场的宣传大屏幕只得用于各类公益宣传,不播放任何商业广告内容。大屏幕的设施位置为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北侧,南北中轴线米。设施形式为全彩色LED显示屏,设施规格40米×7米×2组。

  市市政市容委户外广告处负责人表示,该规定并非针对今年的“七一”,而是长久政策。此前广场上也从未播过商业广告,播出的都是一些反映祖国大好河山、国庆阅兵的盛况等宣传片。

  广场上的大屏幕这一独特的国家级媒介窗口,因其播出的内容每天吸引不少游客的目光。普通劳动者的笑容、青藏铁路全线通车、地方保障性住房交钥匙图片、深圳大运会宣传片、直播中秋晚会……大屏幕成为广场上节日期间一个新的文化景观,游客纷纷在大屏幕前驻足观看、拍照留影。

  据了解,2009年国庆60周年盛大庆典上,广场临时设置了4块LED显示屏,用于播放高清背景画面和阅兵、群众游行及国庆联欢晚会的现场直播,给人们留下深刻记忆。此后,邻近长安街的两块较小LED屏被拆除,而两块近200平方米巨屏作为固定设施得以保留。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15802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