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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药店购买发烧咳嗽类药品需携带身份证登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2 17:01:44    浏览次数:25
导读

  “按照济南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达的通知,到药店购买和发烧、咳嗽等相关的药物,需要登记身份证。”20日,记者在山东省济南市多家药店了解到,前往药店购买有关发烧、咳嗽类的药品时,最好带上身份证,以免白跑一趟。  当天,记者前往漱玉平民药店、老百姓大药房、平嘉药店等多家药店购买感冒药氨咖黄敏

  “按照济南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达的通知,到药店购买和发烧、咳嗽等相关的药物,需要登记身份证。”20日,记者在山东省济南市多家药店了解到,前往药店购买有关发烧、咳嗽类的药品时,最好带上身份证,以免白跑一趟。

  当天,记者前往漱玉平民药店、老百姓大药房、平嘉药店等多家药店购买感冒药氨咖黄敏胶囊,均被告知现在需要携带身份证,进行证件登记后方可购买。“从前天开始下达的通知,你如果只是有点感冒的症状,可以购买感冒灵。感冒灵的治疗症状中没有发烧和咳嗽等症状,没有身份证也可以购买。”药店工作人员介绍说,但是氨咖黄敏胶囊的说明中写有可治疗发烧,所以必须携带身份证。

  当记者表示是否可以提供身份证号购买时,药店工作人员称,必须看到身份证实物,由他们进行登记后才能购买。

  据了解,根据济南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2月11日起,各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并下架封存。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近日,济南市抗疫指挥领导小组要求市民在药店购买发烧、咳嗽类药品时需携带身份证登记。(记者 董昊骞)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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