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对高排放车辆即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提出整治计划,并将于近期开始征集公众意见。
按照整治时间表,广州市估计将有26万辆黄标——高排放或高污染汽车,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黄标车市区内禁行
据悉,截至2008年3月20日,广州市在册机动车共183.42万辆,其中在册汽车108.71万辆,拟定核发黄标——高排放或高污染汽车26.13万辆,占全部汽车总数的24%,其中货车8.8万辆,占全部货车总数的48%。此次广州借机亚运会,进行空气污染综合整治,这些高排放车辆成为整治重点。为此,相关部门结合广州对机动车发放环保标志,提出分阶段、分路段逐步实施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通行的措施。(具体时间表见附表)
广州进行空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还有另外一项重要工作,也就是污染企业的排污治理。广州市环保局介绍,广州去年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04年下降33.8%、11.0%和22.2%,三项主要评价指标连续三年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方案》根据目前广州市空气污染的问题,提出了7个方面50条具体措施。其中,在加强工业废气治理方面,在2008年年底前督促脱硫效率低于70%的广州造纸厂、员村发电厂、广州发电厂、恒运集团、梅山发电厂、广州钢铁公司、珠江轮胎公司、广州油治气厂等8家重点企业完成整改;在2009年底前督促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完成脱硫工程建设。
2008年1月1日起,广州市对全市近200万辆在用汽车全面核发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将在1年内完成。广州采用的标志设黄色和绿色两类。贴上黄标志的属于国Ⅰ标准以下的汽车,属于高排放(即高污染)。黄色标志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标志为环保车辆标志。从2009年1月1日起,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将被禁止上路,而高标排放的黄标车,在拥堵路段或被限行。(孙婷婷 张玉琴 陈伟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