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指控,这个性质的团伙,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持有、非法拘禁等六宗罪。乐清警方经一年时间的专案侦查,共抓获团伙成员54名,收缴猎枪1支、弩1支、管制刀具22把,一举破获该组织自2005年以来的各类案件36起。
2005年,张勤(在逃)因犯故意伤害罪刑满释放之后,并没有悔改,而是网罗、豢养周海强等一批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或帮手,逐渐形成了以张勤、周海强为首,成员较多且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由于张勤外号“狼狗”,整个组织对外就宣称叫“狼狗队”。
去年5月1日晚,王某和冉某等人来到虹桥镇一溜冰场游玩。突然溜冰场内闯进一伙年轻人,手拿砍刀对人疯狂乱砍,毫无防备的王某和冉某被莫名其妙地砍伤。
5月2日晚9点,虹桥镇黎明村一家小饭店内,四川籍男子杨某正在自己的小饭店内整理着,突然闯进一帮年轻人,戴着白手套,手拿刀和铁管等器械,二话没说对着饭店内的财物无故捣毁。见此,杨老板赶紧上前制止,不想竟然引来一阵毒打,甚至还被刀砍伤腰部,随后这伙人乘坐一辆七座面包车扬长而去……
据不完全统计, “狼狗队”成员多次随意殴打、伤害他人,致伤30余人,经鉴定17人构成轻伤,6人构成轻微伤;随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22000多元。
为聚敛钱财,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狼狗队”通过打架斗殴等方式,控制地下赌场,将看场的势力范围从1个赌场发展到5个赌场;强行向KTV、按摩店、美食店等收取保护费,非法牟利近20万元。
加入“狼狗队”的成员一般都在身上文身,文上狼、鹰等图案。该犯罪集团有一些不成文的帮规,如加入“狼狗队”之后,只要听“老大”的话,就可以和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了钱大家花,砍伤还有伤残补助“基金”。相反,如有背叛,就必遭“通缉”和追砍。
“狼狗帮”成员全是无业闲散人员,大多好逸恶劳,为了笼络人心,张勤、周海强等人以提供食宿、给零用钱、分配赌场抽取保护费等方式网罗、豢养、控制团伙成员。
团伙成立之初,他租用一间出租房作为聚居点,团伙成员基本上同吃住、同游玩。另外周海强将“狼狗队”控制看场的赌场分配给手下的团伙骨干成员,抽取头薪,所得财物作为团伙成员的日常开销。
张勤、周海强等人还为在违法活动中受伤的成员提供补助。去年年初,犯罪嫌疑人金立、赵晓峰、林时旺被人砍伤,周海强等人分别给予医药费3000元、2000元、1000元。靠着这样的方式,张勤、周海强在“狼狗队”树立了极高威信,团伙成员都对他惟命是从。只要他一声令下,没有人敢问为什么,只管向前冲杀。
邵某原先是“狼狗队”成员,后来跟了别的团伙。2007年3月,邵某被“狼狗队”成员用弹簧带捆绑后非法拘禁到山上一间小屋内,并遭殴打。后因群众报案,邵某才被解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