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农业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农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及实验楼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吉林农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及实验楼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3.标的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吉林农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及实验楼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预算为322.6023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一定的供货能力;
5.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2019)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6.招标文件发售:有效的投标人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近半年(2019年7月-2019年12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0年2月10日10: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0年2月10日10:00时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