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 财政如何应急兜底?小微企业如何纾困?复工复产如何支持?——权威部门详解疫情防控财税政策热点问题
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夺取疫情防控斗争的全面胜利,财政如何应急兜底?小微企业如何纾困?复工复产如何支持?在3日举办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权威部门详解了当前财税政策热点问题。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财政部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力支撑疫情防控所需。
“截至3月2日,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已经达到1087.5亿元。”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在发布会上说,“目前看医疗费用保障比较充足,人民群众不会因为医疗费用问题而延误救治。”
从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到基层防疫经费,再到中央医药物资储备经费……一笔笔真金白银,投向抗疫一线和经济发展紧要环节,彰显财政应急兜底的作用。
在确诊患者医疗费用方面,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兜底,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在重点医疗物资保障方面,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解除企业生产后顾之忧。
“两项政策实际上是两颗‘定心丸’,有力推动了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符金陵说。
据符金陵介绍,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阶段性降费实施以后,预计2020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5100多亿元。
一些地方在确保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的情况下减征部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又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1500亿元。
作为抗击疫情主战场的湖北,从2月份起,所有企业可以免除三项社保费最多达5个月。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也是这次疫情受影响比较大的群体。
据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占现有增值税纳税人的80%以上。
“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免政策比较多,在已有月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税政策基础上,既有支持复工复产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湖北是免征,湖北以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又可以享受国家出台的其他针对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说。
同时,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三项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税费支持政策。
据王道树介绍,为加强政策落地,税务网站专门设置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了小微企业专席,办税服务厅也设立了咨询台和引导员提供专门的导税服务。
“我们把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压实各级税务机关责任,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好政策能够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王道树说。
针对部分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问题,财政部增加贴息资金的规模,加大对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财政贴息的支持力度。
“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这样能够保证这些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1.6%。”符金陵表示。
为更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财政部门普遍放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标准,加大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和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力度。
“对疫情防控期间一些中小微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开展线下或者线上培训的,也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符金陵说。
据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税务总局集成推出24项措施,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90%以上的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从50%提升到70%。
“企业可以按照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部门将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王道树说。
他表示,税务总局已经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届时,对于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以由省级税务局依法依规具体明确再适当延期的范围及时限。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预拨2020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通知附件显示,此次下达2020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700亿元,合计下达16032亿元。[详细]
要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详细]
财政部26日对外公布了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明确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详细]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制定了《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详细]
拨付湖北省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资金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武汉雷神山、火神山两个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以及相关医院重症治疗病区建设。[详细]
财政部称,经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近期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00亿元。加上此前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务1万亿元,共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480亿元。[详细]
日前,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联合印发通知,要求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详细]
财政部部长刘昆9日表示,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截至2月8日下午6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18.5亿元,实际支出315.5亿元。当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刘昆在会议上作出上述表述。[详细]
记者7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详细]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系列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组合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详细]
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介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详细]
2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2月6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详细]
今年2月,云南省镇雄县穿洞村百名村民举报村支书范贤富等人评议低保弄虚作假问题被曝光,引起社会关注。村民联名举报的12项事项中,包含“错保”“关系保”“死亡人员吃低保”“应保未保”等多项问题。事情曝光后,民政部就此事约谈云南省民政厅,指导和帮助其制定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农村低保工作。目前,镇雄县纪委监委已对县民政局、母享镇政府及民政所、穿洞村相关责任人共12人作出处理。[详细]
在民政部24日举行的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指出,目前临时救助已经成为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兜底中的兜底”功能。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324.6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45.3亿元,同比增长9%;平均救助水平1395元/人次,同比增长41.8%。[详细]
9月26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新闻中心在北京举办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民政部部长黄树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介绍了我国在70年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详细]
26日下午,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用一系列数字介绍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政事业的发展情况。黄树贤表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70年来,民政部门围绕不同时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有力地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详细]
为贯彻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近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83号,以下简称《通知》)。[详细]
从住了30多年的阴冷老屋搬进敞亮的廉租房,江西鹰潭72岁的徐书花老人乐得合不拢嘴:“过上好日子嘞!”“吃这个抗癌靶向药吉非替尼,以前每月得花不少钱,现在自付几百元就够了。”北京居民侯敏告诉记者,“政策好,我要振作起来,活出精气神。”[详细]
为了解决贫困群众看大病难问题,安徽省级医院成立了22个大病专项救治专家指导组,确定131家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了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标准,逐一制定诊疗方案,逐人建立救治台账。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3000元、5000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贫困慢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等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详细]
今年春节前,西南某贫困村一名贫困群众患了小病,本来在乡镇卫生院就可治疗,他却一路打车到县医院要求住院。不仅如此,在治疗痊愈后,医院多次让其出院,他都赖着不走,连春节都在医院过的。后来村干部才知道,该贫困群众在外打工的子女春节不回家,他觉得一个人过春节没意思,还不如在医院待着。当地扶贫干部告诉半月谈记者,这名贫困户住院一个月,就付了5块钱。[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