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已建成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工业经济规模跃居全球首位。苗部长指出,我国工业通信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我国自主研制的复兴号高速列车、第三代核电“华龙一号”等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涌现一批以华为、中车等企业为代表的领军制造企业。以移动通信产业为例,我国历经“2G跟随、3G突破”,实现了“4G同步”、“5G引领”的历史性跨越,5G标准必要专利数量全球第一。
这些讯息无不侧面反映着,中国正在从一个专利大国向专利强国转变。在实务中越来越多的企业不仅仅看重专利申请的数量,也越来越看重专利的质量,更希望培育出企业的高价值专利。
首先我们可以先思考如下情形,假如某企业研发了一款新产品,针对以下几种情况,要不要提出专利申请?
要想解答上面几个问题,就需要我们对专利权有一个概念。所谓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第二种情况为了保证企业对自身产品所采用技术的独占性,挤占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因此需要在日本进行专利申请。
第三种情况虽然出口印度,但是由于不存在竞争对手瓜分市场份额的情况,因此不需要在印度进行专利申请。
第四种情况虽然出口非洲,也存在竞争对手瓜分市场份额的情况,但是由于非洲没有健全的专利制度,也没有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很有可能独占性并不能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因此也不需要在非洲进行专利申请。
因此狭义来讲,由于专利技术的独占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价值,就是专利的价值。经济价值越大,对应专利的价值就越高。
高价值专利不等同于高质量专利。但是,高质量专利是高价值专利的前提,要是高价值专利首先必须是高质量专利。
如果技术很好,但是撰写质量不高导致没有形成有效的技术壁垒,那么也成为不了高价值专利。高质量专利是人为可控的,与交底书内容的详尽程度、发明人的配合程度、撰写代理人的经验水平等密切相关。一件高质量专利必然是经过反复修改、多次推敲、共同协作完成的。很多企业尤其是初创公司,考虑到成本因素寻低价撰写,最终撰写的申请文件沦为没有用处的专利。而专利申请一旦公开就成为现有技术,后期很难再有补救措施,到时候再想花钱也已经为时已晚。
所谓“天时”,可以理解为技术所处的时机恰到好处,采用该技术的产品刚刚好在专利有效期限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如果一项技术过早申请了专利,产品的竞争对手完全可以等该专利有效期结束后,合法免费使用该技术。
所谓“地利”,可以理解为申请当地的法律环境要好,申请地区的法律健全,侵权惩罚机制合理,能够为专利权的独占性保驾护航。如果专利所在国的法制环境较差,所谓权利也只是空架子,起不到任何实际作用。
所谓“人和”,可以理解为技术自身的先进性,不容易被其他方案所替换,因为如果具有更好的可替代方案时,该专利技术很容易被绕开来实施。比如,曾经被认为是液晶显示技术(LCD)最大敌手的等离子显示技术,现在已变得无人问津,半路杀出的发光二极管技术(LED)则如日中天,等离子显示技术还未抢占市场就已经“英雄谢幕”了。
综上,想要产出高价值专利,必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企业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不断自主创新,还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好的技术落实为切实有效的专利权利,才能为高价值专利的产出营造出良好的先天条件。同时,高价值专利也不是人为培育出来的,也不能通过所谓多个因素科学评选出来,是需要经过市场这一后天环境来检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