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94号)及《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台州市路桥区气象局、温岭市气象局、三门县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台州市路桥区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路桥区气象灾害预警中心、温岭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温岭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和三门县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三门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均是当地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气象预报、预测、预警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三个单位均坐落在当地主城区,气象现代化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均为文明单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2)报名方式:填写《台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未派遣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 影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学术成果、获奖等材料影印件。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名格式分别为:报名表-姓名、推荐表-姓名、XXX-姓名。仅投纸质简历的,视为未报名。
(3)我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若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将视报名合格者情况,研究确认是否组织考试,合格者人员名单将在台州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比例为1:1(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我局网站公布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在台州市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指定的台州气象局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气象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台州市部分县(市、区)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学历要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