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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拟加强对说唱、沉浸式演出、脱口秀、相声等节目审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9 02:45:20    浏览次数:20
导读

  【TechWeb】12月8日消息,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和旅游部研究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做好票务信息公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要按照《文化

  【TechWeb】12月8日消息,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和旅游部研究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做好票务信息公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要按照《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文市发〔2017〕15号)要求,及时公布全场可售门票总张数、不同座位区域票价,实时公示已售、待售区域。严格执行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演出门票数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经公安部门批准,全场可售门票数量确需调整的,应当及时明示相应区域并予以说明。

  同时,加强重点演出票务监管,对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要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演出现场、电子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演出举办单位防范人群踩踏等安全事故。

  征求意见稿还表示,要加强票源流向监管。支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演出票务监管服务平台,实时监测演出票源及流向,推动票仓公开透明,促进演出票务公平交易。演出举办单位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应当留存演出门票销售记录及相关合同6个月,以备查验。

  另外,还要加强虚拟形象类演出管理。运用全息成像、人工智能、超高清等技术展示虚拟形象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对现场演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关键词: 科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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