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传销名为投资加盟,提供服务,实为交入门费、拉人头的传销活动,并且此类传销活动无不设计巧妙,包装诱惑,又依托网络媒体的虚拟性,发展迅速,波及人群更加广泛,这类传销不仅社会危害和影响巨大,而且还增加了执法的难度和复杂性。
目前国内的“消费返利”主要包括: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团队计酬的“消费返利”;不收取入门费、不存在团队计酬、但发展下线的“消费返利”;不收取入门费、不发展下线、不团队计酬的“消费返利”等三种类型。
早期的资金盘如臭名昭著的“1040工程”,也有打着“西部大开发”、“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旗号的异地传销。如今的资金盘,基本上寄生于互联网,在“网络理财”“原始股”“众筹”等各类名目的掩盖之下发展。而互联网的开放性和隐蔽性无形中为资金盘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庇护。
直销行业监管升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整个直销业草木皆兵,而是直销在我国本土化进程中需要经历的一次成长,让那些在高速发展的直销企业,能去掉浮躁的心理,回归到法律边界之内,回归直销本源。
这是一种鞭挞,也是一种提醒。抓紧时间提高自我修养,反省自身,拿出你的真诚,拿出你的善良,提高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