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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羽凡涉毒被抓牵出与网贷昔日情愫 网贷与明星“互坑”真不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9 23:35:38    浏览次数:13
导读

  互金与娱乐圈,近年来成为了关系密切的群体。不少网贷平台通过借助明星代言的方式,在增加自身品牌效应的同时,也让代言明星们收获颇丰。然而这一看似“双赢”的合作方式,却也存在隐患,其中任何一方出现负面消息,也将使另一方受到拖累。  11月28日,“羽泉”组合成员之一的陈羽凡吸毒被抓的消息在各大平台引爆,而

  互金与娱乐圈,近年来成为了关系密切的群体。不少网贷平台通过借助明星代言的方式,在增加自身品牌效应的同时,也让代言明星们收获颇丰。然而这一看似“双赢”的合作方式,却也存在隐患,其中任何一方出现负面消息,也将使另一方受到拖累。

  11月28日,“羽泉”组合成员之一的陈羽凡吸毒被抓的消息在各大平台引爆,而早在2015年12月份,借贷宝就已正式签约羽泉为代言人。

  昨日,借贷宝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借贷宝与羽泉组合的代言合约已于2016年11月份到期,双方法律关系已告终止。”

  11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微博发布消息称,根据群众举报,在本市某小区抓获2名涉毒违法人员陈某(男,43岁,歌手)和何某某(女,25岁,无业),现场起获7.96克、2.14克。经尿检,陈某呈类和类阳性,何某某呈类阳性。目前,陈某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何某某因吸毒均被行政拘留。

  事实上,明星与网贷平台之间,有着很多密切的联系不少网贷平台与明星通过代言的方式,互相增加品牌效应。比如此次涉毒的陈羽凡,曾代言借贷宝。

  昨日,借贷宝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借贷宝与羽泉组合的代言合约已于2016年11月到期,双方法律关系已告终止。”据了解,2015年12月份,借贷宝正式签约羽泉为代言人,在签约时,借贷宝曾表示羽泉组合各自鲜明、对立、有代表性的理财性格特点,也与借贷宝本身打造的“熟人借贷”模式完美契合。

  此外,借贷宝携手羽泉拍摄的电视广告,也曾在各大媒体和视频网站推广,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时常能看见羽泉代言的借贷宝广告。

  在东虹桥金融逾期之时,黄晓明曾被投资者喊线月份,互联网金融平台东虹桥金融出现逾期,当时东虹桥金融的投资人维权无门,微博上一度出现“召唤黄晓明”来还钱的话题,众多投资人纷纷跑到黄晓明微博下诉苦。当时,黄晓明工作室紧急声明称,黄晓明一直致力于大学生创业,与东虹桥金融的代言合作主要是在推广其“贷你圆梦”项目,除此项目之外,二者之间无任何投资或合伙关系。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0月底,范冰冰成为紫马财行的形象大使。2018年,因崔永元网曝范冰冰偷漏税,对范冰冰的商业形象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影响,紫马财行也因此前的代言受到关注。对此问题,紫马财行方面也表示,与范冰冰的合同已经到期。

  据不完全统计显示,与明星合作的网贷平台还有很多。例如,PPmoney与张丰毅有所合作、玖富与胡军有合作、人人贷与张涵予合作等等。

  在经历了中晋资产、金鹿财行、鑫琦资产等多家P2P平台请明星、经济学家代言、站台并相继出现问题之后,明星效应已经在逐步失去“光环”。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明星与平台和合伙欺诈投资人的,将涉嫌诈骗罪。

  她强调称,就自身办理案件当中,仅爆雷平台法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责任追究已经给司法系统带来巨大压力,相较而言,对平台爆雷后明星追责的案件相对较少。

  “对于明星而言,代言网贷平台仅是其代言的产品之一,投资者因为明星效应,选择该平台,在这样的运作模式之下,投资者更像是扮演了消费者的角色。首先,需明确,明星不一定就具备丰富的财经知识,足量的知识储备去识别平台好坏;其次盲目消费是一种错误的行为,应当果断改正,避免再次上当受骗;最后,如果遇到类似诈骗等事情,请不要放弃投诉,一定要学会拿好手中的证据,去揭露广告中的骗局,避免自己与他人受到侵犯,用法律来捍卫合法权益。”肖飒最后表示。

  然而不可否认,明显与企业的合作,最好的结果是互相成就彼此,艺人赚到代言费,企业通过艺人带来客户和流量,但选择到合适的另一方并不容易,可以看到的是,在网贷平台与明星之间的这场“恋爱”中,互相成就的很多,让对方“踩雷”的亦不在少数。

 
关键词: 借贷宝广告词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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