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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田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22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0 01:46:20    浏览次数:16
导读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40% + 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的职位,按照考核量分×40%+笔试总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3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截止到2019年10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报名(暂不缴费),并在2019年10月12日17时前将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交至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府大院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经审核确认后可免除考试费用。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用。

  凡与招考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职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次招聘笔试的所学专业要求参照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参照《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目录》列举不详细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进行设置。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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