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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7 17:46:54    浏览次数:24
导读

  2019年以来,淮南市以“四个强化”为抓手,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以解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面临的最突出困难和最迫切需求为目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淮南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好特困供养人员吃、穿、住、医、葬、学等基本需求。  强化标准制定。按照不低于淮南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19年以来,淮南市以“四个强化”为抓手,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以解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面临的最突出困难和最迫切需求为目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淮南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好特困供养人员吃、穿、住、医、葬、学等基本需求。

  强化标准制定。按照不低于淮南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低保标准的 1.3 倍、就高原则,提高了淮南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淮南市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2000元/人,寿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000元/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达到9250元/人,其中市辖区和凤台县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600元/人,寿县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000元/人,全市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800元/人。同时根据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为其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至200元。截止11月底,全市累计为24.24万人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2498.3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补贴440.9万元。

  强化服务管理。对分散居住的特困供养人员全面开展集中供养需求摸底调查,通过摸排全市约有近400名分散居住特困人员有集中供养需求,县区民政局安排其就近入住特困供养机构安享晚年;对自愿选择分散居住的特困人员,市民政局统一制定了监护监管照料护理协议,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与特困人员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监护人等四方共同签订,明确委托照料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相互监督履行,共同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强化数据核查。将全市23847名城乡特困人员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实现所有特困人员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变更等事项网上办理,实时掌握供养方式变化、供养资金发放情况。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将全市殡葬信息与特困人员信息每月自动比对,对筛查出在册特困人员中的死亡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各县区民政局,由县区民政局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及时出保。

  强化机构管理。按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淮南市特困供养机构消防隐患整改工作常抓不懈,及时掌握各县区特困供养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工作进度和遇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特困供养机构消防隐患整改工作取得成效。2019年以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方法开展全方位、立体性督查、检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定期通报,督促特困供养机构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制定了《淮南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在确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将闲置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积极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发展。截止11月底,全市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45%。

 
关键词: 生活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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