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1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5日通过电
“雪峰控股”)和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地投资”),共计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9,761万股(含19,761万股),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20,000万元用
任公司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
司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
略投资者将持有公司15.38%的股份,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司发行的股份。截至2020年3月31日,雪峰控股持有雪峰科技20,228.59万股,
持股比例为30.71%,为雪峰科技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雪峰控股所持
公司股份仍超过30%,且其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司编制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
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