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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遭性侵阿里女员工已被解雇:此前被诉名誉侵权 要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2 16:46:34    来源:快科技    作者:快科技    浏览次数:836
导读

自称遭性侵阿里女员工已被解雇:此前被诉名誉侵权 要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

据大河报报道称,2021年8月初网上曝出“阿里女员工遭性侵案”以来,事件多次登上热搜榜并衍生多起相关诉讼案,而阿里已经与当事女员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

12月10日,记者致电阿里巴巴总机,工作人员表示查询不到周某及其花名“新月”。

自8月事件发酵以来,案件中曾因涉嫌强制猥亵被警方控制的王某文、张某两家亲属曾在网上多次发声,对案件细节及周某最初所写“8000字长文”提出质疑,称周某存在“诬告陷害”。

不过,周某仅在8月27日发布律师声明。12月初,原阿里副总裁李永和起诉周某名誉侵权,周某首度接受媒体采访透露自己重度抑郁,对相关关联案件,表示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处理。

按照周某的说法,这个事情对自己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9 月份开始已经就医治疗,先是诊断为重度抑郁,后确诊为双向情感障碍,目前已遵循医嘱从综合医院转至精神专科医院治疗。由于个人原因,未接受医嘱住院,采取在家药物治疗。

此前被舆论广泛关注的阿里女员工周某自称遭性侵事件再起波澜。当事人周某近日被她的前上司、原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李永和起诉名誉侵权。

据澎湃报道称,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受理立案了一起名誉纠纷诉讼案件,被告系此前“阿里女员工自称遭性侵”事件中花名“新月”的女当事人周某;原告系原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花名“老鼎”)。原告李永和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周某在全国性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15日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索赔人民币1元。

该院对该起诉讼已依法受理立案,因处于案件审理阶段,相关详情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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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雪花

 
(文/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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