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科技 » 正文

朗科科技二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内部争议持续交易所关注待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1 21:43:20    浏览次数:24
导读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此次提议的邓国顺是朗科科技第二大股东,持有该上市公司21.63%股份。据年报显示,朗科科技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与邓国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  邓国顺的另一身份更为瞩目,被称为“U盘之父”。1999年5月,从新加坡留学归来的邓国顺在深圳创立了朗科科技,并且在当年11月1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此次提议的邓国顺是朗科科技第二大股东,持有该上市公司21.63%股份。据年报显示,朗科科技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与邓国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

  邓国顺的另一身份更为瞩目,被称为“U盘之父”。1999年5月,从新加坡留学归来的邓国顺在深圳创立了朗科科技,并且在当年11月14日提出了U盘的专利申请,全称是“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2002年7月,这项专利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

  此后,朗科又获得美国国家专利局授权的闪存盘基础发明专利。其间虽有以色列M-Systems公司和新加坡Trek公司等存在异议,但最后认定,朗科是全球第一个U盘发明者。

  凭借这项专利,朗科科技被认为填补了国内计算机存储领域20年来发明专利的空白。专利奠定了朗科在U盘界的地位,这也是朗科与多家存储公司打官司的利器,靠着专利朗科获得了不菲的授权收入,并积极发起诉讼。

  但2019年11月,朗科科技发布公告,U盘专利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该专利的专利权期满终止日为2019年11月14日

  朗科科技表示,公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专利形成重大依赖,该专利的到期将对公司今后的营业利润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利到期后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朗科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朗科科技的主要专利技术面临被新技术取代的系统性风险。

  2020年4月7日,朗科科技独立董事黄志业提交提案,内容主要是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媒体报道的邓国顺侵占公司资产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但该提案被董事会否决,未获通过。

  今年5月21日,黄志业再次提交议案,内容主要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举报人王全祥的公开举报信中所述的邓国顺侵占公司资产、协助公司财务造假上市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其中部分举报事项与第一次提案中所述的媒体报道事项一致。

  该项议案最终也被否决。董事邓国顺、王荣、杨敏反对前述议案,反对的主要理由是历年来上市公司财务及交易等相关事项已经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内部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层层严格审核,均没有发现公众媒体报导及举报信所涉事项。

  针对公众媒体报导及举报信内容,投下反对票的董事认为,朗科科技财务中心、内审部近期已多次有针对性进行核查,均没有发现公众媒体报导及举报信所涉事项;今年5月中旬,朗科科技对公众媒体报导及举报信所涉事项进行了情况说明,并针对董事就该说明所提出的问题均予以答复,因此没有必要再进行专项审计。

  5月22日,深交所就此向朗科科技发出关注函,但直到5月29日,朗科科技仍无法回复。朗科科技解释,举报信中涉及问题较多,所涉问题发生时间距离现在比较长远,上市公司财务中心需要大量的时间对相关历史账务资料逐一核查,工作量较大,部分工作尚未完成。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

  惊呆了!“云南铜业”300亿天价买美国商标?云南铜业紧急澄清:不是我!

  香港交易所传来大消息!3500亿互联网巨头即将回归(附最新IPO排队名单)

  十大券商策略:6月“降准降息”是大概率!未来几个月把握住“复苏牛”的大趋势

  新股又有“妖”!连续20涨停,整个5月没开板!更有低价新股连拉17板,这周还有一只待申购

 
关键词: 科技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23441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