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内墙散字〔2019〕8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规定,2020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投放和清退业务,逾期所有未清算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将全部结转上缴国库。
现需伊金霍洛旗范围内已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各建设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伊金霍洛旗建筑节能和墙体改革办公室(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5办公室)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相关事宜。若逾期仍未办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