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驻马店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295名。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 教师到我县缺编的中小学任教,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确保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国家计划内统招中等师范(含幼儿师范)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以下且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年龄、户口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此次招聘共设15个岗位,295个名额(其中:面向在新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6人)。具体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附表。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在我县服务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1月30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在我县服务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现仍未就业的大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