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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监局:颠茄口服溶液、感冒清热颗粒等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9 09:35:17    浏览次数:18
导读

  显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生产企业为菏泽市中医医院的丹芪通脉胶囊(批号:20190302;规格:医疗机构制剂)检查-水分、检查-装量差异、性状均不符合规定,检品来源为菏泽市中医医院;标示生产企业和检品来源均为青岛市市立医院的颠茄口服溶液(20190418;规格:口服溶液)检查-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规定。经东

  显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生产企业为菏泽市中医医院的丹芪通脉胶囊(批号:20190302;规格:医疗机构制剂)检查-水分、检查-装量差异、性状均不符合规定,检品来源为菏泽市中医医院;标示生产企业和检品来源均为青岛市市立医院的颠茄口服溶液(20190418;规格:口服溶液)检查-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规定。经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生产企业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的感冒清热颗粒(批号:181109;规格:颗粒剂)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此外,其他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均为中药饮片。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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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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